本报讯 (赵登岩) 合肥建设领域今年将再评100个“示范工地”,此外还将评出“合肥市建设施工质量安全优秀企业”30个,“合肥市建设施工质量安全先进个人”100名和“十佳优秀监督员”,并且实现年度内所有在肥其他企业创建工作全部达到合格标准。根据评选要求,在建工程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建设,质量安全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;能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;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得当,竣工验收时无质量通病等。